所謂「號碼可攜」指的是用戶轉換電信公司不換號碼,不管從甲公司換到乙公司、再換到丙公司,或甚至再從丙公司換回甲公司,號碼都不變。
1.申請方式就像當初新申裝門號一樣,都需要雙證件,不過每天全台灣有1萬個門號的總量管制,移轉次數則沒有限制。
2.依照號碼可攜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五項規定:移出經營者對已因欠費、違反法令、營業規章或服務契約遭其停止通信之用戶,得拒絕提供號碼可攜服務;對訂有限制退租或終止期間服務契約之用戶,得於該用戶履行因提前退租或終止契約之約定違約金後,始提供號碼可攜服務。
3.客戶如需申請號碼可攜服務,只要填寫下列文件並檢附相關身分證明文件,亞太行動將以客戶所填的號碼可攜服務申請書代客戶向電話號碼之原屬電信業者辦理原電話線路之退租申請,客戶毋須自行向電話號碼之原屬電信業者辦理退租申請(依主管機關規定)。亞太行動電話服務申請依亞太行動相關規定(服務契約及營業規章)辦理。
所需文件:
* 亞太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
* 亞太行動專案同意書/ 專案證明文件
* 號碼可攜服務申請書。
* 客戶身分證明文件(個人用戶為國民身分證及第二證件,企業用戶為負責人身分證件及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
所有門號皆可以辦理號碼可攜轉換至亞太電信
預付卡門號也可以移轉,但移轉至亞太後即為月租型門號,並僅適用插卡式手機,建議您預付卡門號欲申請門號移轉時,請於移轉成功日前將餘額使用完畢。
辦理號碼可攜移入亞太電信免收移轉手續費112元。
當客戶欲取消攜碼移轉申請,依本公司規定:用戶至少要在移轉改接日2個完整工作天前親洽原銷售店點辦理並填寫取消申請書。
您可來電客服中心0809050982詢問申請進度。
很抱歉,您的門號狀態需為正常合約生效才可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