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費異動公告 行動數據 - 亞太電信 Gt智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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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數據


5G飆速資費

公告日:109年10月22日
預定實施日:109年10月22日

亞太電信資費
方案名稱
月租費/元 資費內含贈送量
(限國內)
網內通話 網外通話 市話 簡訊網內 簡訊網外 數據
最高網速上限
數據
超量後速率
數據
熱點分享
5G飆速資費1499型 1499 40GB據傳輸量 0.05元/秒 0.1元/秒 0.1元/秒 1元/則 2元/則 500Mbps 5Mbps 不提供
注意事項:
  1. 5G飆速系列資費方案使用網路(含4G/5G)由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2. 本資費適用亞太5G月租型用戶,用戶須使用支援5G 28GHz之終端設備方可享有完整的5G服務。
  3. 2020/12/31前選用本資費之用戶,享有數據不限速吃到飽優惠。
  4. 本資費不分時段,月租費不可抵通信費,語音通信費以「秒」計費,未滿1 秒以 1 秒計收。
  5. 本資費之費率或贈送用量僅限國內使用,如於國外使用,依漫遊費率計收。國際語音通信費依各國際電話業務經營者國際電話費率計收。
  6. 網內語音費率僅適用於以亞太電信行動電話門號撥打另一亞太電信行動電話門號進行一對一語音通話,不適用於其他服務,例如:網內影像電話、語音加值、特碼服務等;亞太電信4G/5G用戶間互撥視同網內互打。
  7. 網外語音費率僅適用於撥叫國內市話、他網行動電話,不適用於其他服務。
  8. 網內簡訊費率僅適用於以亞太電信行動電話門號發送給另一亞太電信行動電話門號,不適用於其他服務,例如:簡訊加值服務。
  9. 簡訊服務費率僅限於國內一般發訊,包括手機發訊至手機、網頁發訊至手機等一般文字簡訊,簡訊服務之標準規格為一則可容納160個英文字母或70個中英文字元,超過部分將另則發送並另行計費,簡訊服務以接收端完成收訊之筆數計收,國際簡訊因電信網路環境複雜因素,送往國際其他電信業者,以送達對方網路簡訊中心主機即進行扣款,受訊方有否實際送達,由對方網路決定。
  10. 每月免費贈送之行動上網用量限當月帳單週期內使用完畢,當月未用完不可遞延至次月使用,亦不得折換現金。
  11. 行動上網超出資費內含傳輸量後會調降上網速度,可繼續使用上網服務不另計傳輸費。
  12. 本資費之行動上網速率最高500Mbps,且上網傳輸量限單機使用,不提供網路共享傳輸量,亦即不得以個人熱點、無線基地台、網路共享或其他方式,將傳輸量分享給其他裝置;若5G指定促銷方案提供更高行動上網速率或熱點分享傳輸量者,以實際申辦之促銷方案內容為準。
  13. 行動上網傳輸用量以byte為單位(1GB=1,024MB;1MB=1,024KB;1KB=1,024byte),使用地點若無法支援5G網路,將自動轉為4G網路,連線速度降低但期間所產生之用量仍須計算。
  14. 5G手機網路系統符號的顯示,係採國際普遍使用之標示方式,依4G/5G信號涵蓋狀況自動選擇體驗較佳之網路服務,在具5G功能基地台涵蓋範圍內,連結5G基地台使用5G上網時,手機顯示為「5G」、無5G信號連結4G基地台使用4G上網時,手機顯示為「4G」;當5G手機待機時,只要處於具5G功能基地台涵蓋範圍內,手機顯示均為「5G」。
  15. 行動上網速度隨用戶終端設備、上網地點及人數等因素而有差異,資料傳送時之使用狀況可能略有影響實際資料之傳輸量,計費將以系統記錄為主。
  16. 數據傳輸僅適用於國內手機網服務瀏覽傳輸、各項加值服務下載傳輸以及國內以手機連結電腦在網際網路傳送及下載資料等使用;於國外使用數據傳輸服務須負擔漫遊網路業者數據傳輸費,詳細國際漫遊數據資費說明請參閱國際漫遊資費公告,請用戶注意國外漫遊費率與國內使用之費率不同,斟酌個人需求情況使用。
  17. 申租、退租當期月租費以及免費贈送之國內一般行動上網量,均依門號計費週期按實際天數比例計算。
  18. 本資費為一般客戶正常使用所提供之通信費率方案,如經發現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形之一,即認定為商業行為或不合理之使用,本公司得逕行暫停通信及終止服務契約,並就所使用通信用量,依客戶租用服務類型的服務費率回溯收費並得對使用者提出法律追訴及追究相關法律責任。(1) 利用本公司門號大量撥打特定網外門號或受話號碼具連續性等異常使用或商業行為;(2) 利用本公司門號持續撥打且每通網外撥打時間剛好落在免費分鐘數前後之話務;(3) 所利用之本公司門號幾乎沒有網外受話分鐘數,或網外發話高於受話分鐘數且二者間有明顯差異;(4) 利用行動通信終端設備運作之程式或設備等所產生之不當商業行為或不合常理之使用,例如自動撥號裝置;終端設備IMEI無法辨識。本公司得保留申請核准與否與隨時修改或終止本資費內容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