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費異動公告 行動數據 - 亞太電信 Gt智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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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數據


【網路門市智慧生活398單門號方案】

公告日:108年07月01日

預定實施日:108年07月01日

 

行動業務促銷方案資費表  
   
電信業者名稱 資費方案名稱 【網路門市智慧生活398單門號續約方案12期】 【網路門市智慧生活398單門號續約方案24期】
原始月租方案(牌告價)(元) 4G輕量上網資費995型 4G輕量上網資費995型
月租費 $398 $398
可抵通信費(可/不可) 不可
合約期間(月) 12個月 24個月
優惠方案內容 1. 月租費優惠:398促案每月享$597月租折價優惠。
2. 上網優惠:無限上網(網速下載最高21Mbps/上傳最高21Mbps) 。
3. 網內通話優惠398促案由每月$0.08/秒優惠至網內免費。
4. 網外通話優惠(相較牌價的優惠量):(1) 398/12期促案:加贈20分鐘;(2)398/24期促案加贈30分鐘;(3)撥打費率由$0.15/秒優惠至$6/分(以秒計費)
通信費 贈送通信費(元)  
網內通話 一般
(元/秒)
免費
減價
(元/秒)
免費
免費分鐘數 無上限
網外通話 一般
(元/秒)
$0.1
減價
(元/秒)
$0.1
免費分鐘數    
市話 一般
(元/秒)
$0.1
減價
(元/秒)
$0.1
免費分鐘數    
網外+市話 免費分鐘數 免費20分鐘 免費30分鐘
網內+網外 免費分鐘數    
影像電話網內通話 一般
(元/秒)
   
減價
(元/秒)
   
免費分鐘數    
影像電話網外通話 一般
(元/秒)
   
減價
(元/秒)
   
免費分鐘數    
簡訊 網內
(元/則)
免費
免費網內則數  
網外
(元/則)
$1.5
免費網外則數 無上限
數據傳輸 無限上網速率 21 Mbps 上網吃到飽
部分無限上網之期間    
有限上網速率    
國內免費數據傳輸量    
超量後速率 21 Mbps
加購費率(計量) 199元/GB
加購費率(計時)  
電信優惠補貼款(元)
終端設備補貼款(單門號無)(元) $4,800 $9,600
計算方式 補貼款計算公式說明 :電信費用補貼款*(未滿租期天數/總租期天數)
促銷案實施日期 108年07月01日
促銷案截止日期 108年07月31日
適用對象 續約
備註: 1.促銷專案適用對象:續約。
2.本專案之通話費率僅適用於國內一般通話,撥打語音類加值服務、特殊撥號、電話投票、大量撥放、國際電話、國際漫遊…等皆不適用,請另見相關費率規範。
3.用戶申請本公司服務之程序 : 消費者到亞太電信網路門市,檢附相關證件辦理即可,本公司得保留申請核准與否之權利。
4.若超過本公司規定門號總數上限或不符合申辦資格者,本公司得拒絕受理或要求轉換至其他適用專案
5.本專案優惠期間內,網內互打免費,不限分鐘數、不限時段,網內係指本公司之行動門號撥打本公司之行動門號,不含市話門號、長途電話、國際電話、語音加值、一般簡訊、加值簡訊、國際漫遊及國際簡訊。
6.行動網內語音通話服務僅適用於以本公司行動電話門號撥打另一本公司行動電話門號進行一對一語音通話,不適用於其他服務,例如:語音加值、特碼服務等。
7. 4G資費優惠方案內含之網內簡訊優惠方案,僅限以手機傳送之一般網內簡訊,贈送之簡訊不包括網外簡訊、國際簡訊、加值簡訊、商業簡訊,非手機傳送之簡訊將以合約簡訊牌價計收;凡單日發送網內簡訊對象超過200 個不同門號,或該帳單週期內發送網內簡訊對象累計超過1,200 個不同門號者,即視為商業使用,本公司將立即停止優惠,且有權利將該帳單週期內發送之簡訊全數改依簡訊牌價計收,直至下一帳單週期始可恢復優惠權益。違規情節重大者本公司得逕行停話,終止行動電話業務服務契約。
8.每月通信量超過免費贈送用量時,以各類型通信費率計費。每月免費贈送之行動上網用量、語音分鐘數均限當月帳單週期內使用完畢。
9.本專案是為一般用戶正常使用所提供之通信費率方案,如發現商業行為或不正常使用,本公司得逕行停止本專案服務,同時本公司亦可就立同意書人所使用之語音通話量,依選用之語音費率,追溯收費。該門號所屬證號亦不得再申請本優惠。
10.一經發現以下情形之一,即認定為商業行為或不合理之使用,本公司得逕行暫停通信及終止服務契約,並可就立同意書人所使用之語音通話量,依選用之語音費率,追溯收費。本公司並得請求該立同意書人賠償其不當行為所致之損害,該門號所屬證號亦不得再申請本優惠。本公司保有商業行為之認定與解釋權。
甲、 利用本公司門號大量撥打特定網外或市話門號或受話號碼具連續性等異常使用或商業行為;
乙、 利用本方案持續撥打且每通網外或市話撥打時間剛好落在免費分鐘數前後之話務;
丙、 所利用之本公司門號幾乎沒有網外及市話受話分鐘數,或網外及市話發話高於受話分鐘數且二者間有明顯差異;
丁、 利用行動通信終端設備運作之程式或設備等所產生之不當商業行為或不合常理之使用,例如自動撥號裝置;終端設備IMEI等無法辨識。
具備上述情形之一,即認定為異常話務,本公司得拒絕支付該話務所產生之接續費予其他電信業者。
11.本優惠方案,僅適用於正常通話行為;一旦該門號符合上述異常情形且遭本公司暫停使用時,門號申請人本人應持雙證件正本+停話前撥打之手機+SIM卡,至本公司直營門市申請復話作業。
12.優惠到期後如無續約即恢復至本公司之一般公告費率。
13.專案合約期間內,立同意書人不得退租(含一退一租)、轉換至預付卡或被銷號,否則需賠償本公司電信優惠補貼款與終端設備補貼款。如有欠繳月租費等其他費用時並應立即繳清。
14.電信優惠補貼款計算公式:實際使用月數*電信優惠補貼款*(未滿租期天數/總租期天數)。
15.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或終止本專案內容之權利,並透過網際網路在本公司官網站上公告,及以簡訊方式通知立同意書人。
16.無線電波的特性會受天氣以及環境、地物、建築之影響而造成通訊品質障礙,收訊涵蓋分布範圍詳情可於官網內查詢。
17. 使用地點若無法支援4G服務,依本公司規定轉換成適用之支援服務時,期間產生之用量仍以4G服務費率計算。
18. 頻寬係為有限資源,為維持無線寬頻網路正常運作,針對大量異常傳輸行為,本公司可能會採取適當措施,以確保基地台電波涵蓋範圍內所有共享用戶之上網通信品質。
19. 用戶因故身故家人申請該合約退租之相關規範如下:
(1)須繳納該用戶(ID)名下所有已出帳電信費用(末期帳單於正式出帳後繳納)。
(2)需檢附文件:(a)死亡證明書(b)除戶證明(c)法院判決文件。(表列三種文件正本可擇一提供)。
(3)親友代為填寫退租申請書與切結書,需檢附上代辦人雙證件。